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公安部
【颁布时间】 2008-06-04
【实施时间】 2008-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22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交通协管员队伍的作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调研。6月底前,要组织对本省(区、市)交通协管员队伍的现状进行一次专项调研,摸清现有人员数量、工资福利、经费来源、服装证件、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和归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进行专题汇报。7月底前,要向省政府和公安厅局作一次专题汇报,提出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要以农村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增加交通协管员数量,解决交通协管员经费纳入财政保障问题。
  
  三、完善管理规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交通协管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完善招考聘用规定,明确招聘的对象、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细化交通协管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交通协管员工作档案,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和要求;完善交通协管员队伍日常管理规定,明确仪容着装、言行举止、请假销假、请示报告等纪律要求,明确违纪处理和辞退的具体办法。
  
  四、统一协勤证件。年内,要完成全省(区、市)《交通管理协勤证》(式样附后)的统一和核发工作,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地方,力争实现全省(区、市)交通协管员服装式样统一。
  
  五、组织培训考核。年内,要组织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基础知识、文明执勤和安全防护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试。
  
  六、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纳入“三基”工程建设。制定和完善交通协管员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交通协管员数量和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证件和建立工作档案和考核记录等,应作为“三基”工程建设考评项目一并进行考核。
  
  各地贯彻落实公安部《指导意见》及本通知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交通管理协勤证》式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附 件
  
  
  
  (封面)
  
  编号:×××
  
  交通管理协勤证
  
  持证人彩色照片
  
  姓名:×××性别:×
  
  单位:××公安局交警支(大)队
  
  (加盖公章)
  
  有效期:×年×月至×年×月
  
  ××省(区、市)公安厅(局)交警总队监制
  
  《交通管理协勤证》式样
  
  (封底)
  
  使 用 说 明
  
  1、交通协管员上岗执勤必须佩戴此证,自觉接受监督。
  
  2、此证由交警总队监制、交警支队制发,供持证人协助交警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时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3、此证不得伪造、涂改、污损或转借他人使用。超过证件有效期的,不能使用。
  
  注:封面、封底均使用蓝底黑字,长为10厘米,宽为13厘米。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