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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劳社函[2009]3号
【颁布时间】 2009-01-04
【实施时间】 2009-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6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5
  
  核准经营办公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6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7
  
  2008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核定单及个人参保明细)
  
  8
  
  《职业中介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9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结案材料(受查处机构提供)
  
  市(区)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意见
  
  (1)
  
  (公章)
  
  年月日
  
  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市属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2)
  
  (公章)
  
  年月日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3)
  
  (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市职业中介机构的续期年检,应填写此表,按隶属管理关系呈报审批。
  
  二、本表一式叁份,年检通过后,区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存档一份。
  
  三、本表格第(1)栏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填写是否有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并加盖公章。
  
  四、本表格第(2)栏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广州市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从业人员登记花名册
  
  机构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职
  
  时间
  
  职务
  
  联系电话
  
  资格证号码
  
  说明:1、此表填写本机构的在职从业人员;
  
  2、此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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