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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镇政发[2008]60号
【颁布时间】 2008-08-21
【实施时间】 2008-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8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

[接上页]

  3.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镇江现有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仅占GDP比重的36.4%。第二产业的比重偏高,且第二产业的结构中又以大耗水、大耗能、占地多的重工业为特色,结构污染问题突出,偏重的工业经济还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新增工业COD和SO2排放量较大,能耗压力也相应增加。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即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0.9%和20%,单位GDP能耗下降20%,任务相当繁重。
  
  4.环境基础设施薄弱
  
  多年来,镇江市环保投资不足,2007年环保投资仅占GDP的1.88%,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突出表现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更是空白,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由此造成了较为严重水体污染,全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87%。入太湖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更低,交界断面环境资源补偿压力很大。在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还不配套,一般废物处理场所不足,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工业集中区,还存在集中供热系统不到位问题,分散的燃煤锅炉建设必须得到控制。
  
  二、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市理论为指导,按照国家《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紧紧围绕镇江市“两个率先”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保障,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生态市建设机制为手段,以重点建设工程为支撑,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2.依靠科教,夯实基础。
  
  3.创新机制,增强活力。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资源,控制能耗水耗,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升环境质量;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的优化,建成有镇江特色的、高效的循环经济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形成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的科学模式;营造健康安全、亲和自然、生活便捷的人居环境,提高人口质量,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把镇江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文明的生态市。
  
  2.阶段目标
  
  近期(2007-2010年),建设达标期:丹阳市、扬中市建成环保模范城市,全市80%乡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和丹徒区建成生态县。进一步解决当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增加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优化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功能布局,通过一批重点工程的建设,全面改善镇江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
  
  中期(2011-2015年),全面提升期:生态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所辖乡镇全部达到环境优美乡镇要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得到全面遏制,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复合生态系统健康安全,产业结构和布局较为合理,循环经济体系初步建立,运行良好。在继续深化生态市建设的大战略下,基本形成社会、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格局。
  
  远期(2016-2020年),和谐发展期: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质量状况优越,城乡人居环境和谐优美,区域景观格局优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协调有序,建成具有镇江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人民生活安乐,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规划指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和《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结合镇江实际,确定镇江生态市建设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大类19项指标,以2007年为基准年,分别提出2010年、2015年、2020年的规划指标值(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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