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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分三批取消和调整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继续实施外,依法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500项。在此基础上,对其他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根据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对其中的211项暂予保留。这些项目,主要是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还将逐步取消或作必要的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附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二日 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1项) ┌──┬────────────────────────┬───────────────┐ │序号│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 │1 │出具出国(境)证明权审批 │外交部 │ ├──┼────────────────────────┼───────────────┤ │2 │糖精年度生产计划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3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 │省级人民政府 │ ├──┼────────────────────────┼───────────────┤ │4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国家发展改革委 │ │ │标机电设备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确认 │ │ ├──┼────────────────────────┼───────────────┤ │5 │中央医药储备资金安排和动用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6 │重要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国家发展改革委 │ │ │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 │ │ │、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 │ ├──┼────────────────────────┼───────────────┤ │7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 │国务院有关部门 │ │ │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 │ │ │有关部门 │ ├──┼────────────────────────┼───────────────┤ │8 │借用各类国外贷款总规模及使用方向、限额以上国外贷│国家发展改革委 │ │ │款项目及利用外资方案审批(不含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 │ │ │ │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以内的对外借款)和限额以下国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