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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司法部
【颁布时间】 1986-10-04
【实施时间】 1986-10-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39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司法部关于同意本溪市成立律师协会的批复

辽宁省司法厅:
  
  一、同意成立本溪市律师协会,作为市(区)律师协会的试点单位,望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
  
  二、因协会无上下级隶属关系,所以本溪市律协的名称以“本溪市律师协会”为宜。
  
  三、本溪市律师协会是本溪市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业务上受本溪市司法局指导。具体的职责、章程、机构设置可参照全国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与程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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