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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05]89号
【颁布时间】 2005-12-09
【实施时间】 2005-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0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公安部关于将治安拘留所更名为拘留所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和拘留所的职能任务,公安部决定将全国治安拘留所统一更名为拘留所,市、县拘留所称为××市拘留所、××县拘留所,市辖区拘留所称为××市××区拘留所。
  
  
公安部
  
  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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