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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通[2003]10号
【颁布时间】 2003-06-03
【实施时间】 2003-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5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通告(卫通[2003]10号)--发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现发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本标准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二00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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