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04]15号
【颁布时间】 2004-03-08
【实施时间】 2004-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7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石家庄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 (国发〔2003〕24号)和《河北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冀政〔2003〕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是着眼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积极措施。1985年以来,我国实行了出口退税政策,对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欠退税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不仅给国家财政金融运行带来隐患,而且损害我国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其深层次原因是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符合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则,出口退税调控机制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因此,必须改革现行体制,建立出口退税新机制。
  
  (三)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深化改革、增加出口,促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效益,也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出口贸易、加强退税管理的积极性。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我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继续积极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对超基数出口退税本着与增值税分享比例相一致的原则,由市、县(区)共同负担。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结构性降低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调整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为准。
  
  (二)出口退税增量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负担。以省分配我市2003年实退税指标数为基数,从2004年1月1日起,以辖区内企业出口退税实现数计算,比基数增加的部分,按增值税分享比例负担。中央负担75%,省负担10%,市与县(区)负担的15%,按照市对下增值税分享比例由市、县(区)共同负担。
  
  (三)各县(市)、区2003年出口退税基数的核定。以省分配我市2003年出口退税总基数为分配总额,按各县(市)、区2000年至2003年四年出口应退税累计额占全市同期应退税总额的比重计算分配(2000年至2002年应退税为市国税局报表统计数,2003年应退税按2002年应退税加2003年1—8月份出口贸易增长率测算)。地方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部分,中央给予补助,中央补助基数,按核定的2003年各县(市)、区出口退税基数和现行增值税分享比例分配。
  
  (四)欠退企业税款和中央退还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等,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现行财政体制合理分配。其中: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按核定的各县(市)、区免抵未调库数额和现行增值税分享比例进行分配;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欠退款及欠退贴息资金,市按省核定指标和分配贴息资金如数下达。
  
  (五)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联系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外贸出口体制改革方案,加快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代理制改革步伐,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效益和出口商品竞争力。
  
  三、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多措并举,大力促进外贸出口。一是继续采取多方面措施,大力支持外贸出口,特别是鼓励地产品出口,以促进社会就业和拉动经济增长。二是根据国家出口退税率调整情况和我市外贸出口产品现状,着力优化和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整体效益。三是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及外贸出口代理制的发展,尽快将现行的收购出口改为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代理制,走多抵免、少退税的路子,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出口成本,提升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推进外贸企业改制和重组,挖掘潜力。
  
  (二)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服务效率。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出口退税所需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并确保退税及时到位,不发生新欠。企业和税务、海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退税进度。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财政支持外贸出口的有关政策统一到保障出口退税政策落实上来。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现行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等其他奖励性政策。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