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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2005]186号
【颁布时间】 2005-10-24
【实施时间】 2005-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165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地处置秦皇岛市境内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和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和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和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和5人以上)。
  
  二、处置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迅速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指挥部,负责发布各项工作指令,对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置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刘景旺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副总指挥:李云隆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丁文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杨齐鸣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顺安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任春振市卫生局副局长
  
  杜常舰市安监局副局长
  
  闫志斌市规划局副局长
  
  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魏顺安兼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决策的意见、命令、指示上报下达。
  
  (二)任务分工
  
  按照职责分工,成立4个工作小组,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1.现场勘察组
  
  组长:杨齐鸣
  
  组成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安监局
  
  任务:负责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工作,确定事故性质,并做好现场勘察记录,留档备存。
  
  2.秩序维护组
  
  组长:魏顺安
  
  组成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任务:根据实地情况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交通限制,并负责周边地区的交通指挥与疏导,避免出现交通堵塞。
  
  3.现场救护组
  
  组长:任春振
  
  组成单位:市卫生局及所属各医院、市公安交警支队
  
  任务: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按照指挥部统一指令,在规定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对发生的伤亡情况进行医疗勘验、现场救护或运送医院紧急救治。
  
  4.清障拖拽组
  
  组长:崔建国
  
  组成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任务:负责对勘验完毕后的现场进行清理,拖拽事故车辆及其它路阻路障,尽快恢复交通。
  
  四、处置措施
  
  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按照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指挥部的指令,迅速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发生地的交警大队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迅速查明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立即报告市公安局总值班室,由市公安局总值班室向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指挥部和市政府值班室报告。
  
  (二)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决定启动本预案,确定指挥部工作地点并实施组织指挥。
  
  (三)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指挥部命令,各职能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疏散人群,维护现场秩序,完成救护任务。确定现场联络员负责随时与指挥部联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四)视现场情况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现场维护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五)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安监局要确定事故性质、分析原因,市规划局要在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的配合下,对不合理的路段进行规划修改完善。指挥部办公室要写出书面报告,向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五、工作保障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范围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加强技能训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应急意识应急常识的教育,积极做好处置准备。
  
  (二)做好装备和物资准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事故处理、医疗救护、清障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基本救援物资。
  
  (三)提供信息、通信支持。市交警指挥中心要适应紧急援助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和现场各处置工作组联络畅通。建立备用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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