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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时间】 2002-09-10
【实施时间】 2002-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9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节假日纳税申报期延期的通知

现将遇法定节假日纳税申报期延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二、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有超过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今后凡遇法定节假日均按以上规定确认纳税申报期延期事项,市局不再临时发文。以上规定如有变化市局另行通知。
  

  二00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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