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02-09-05
【实施时间】 2002-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品的通知

各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武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要求,全市拟在近期开展一次集中统一销毁假劣商品的活动。请各企业接通知后,立即对本单位的假劣、过期失效药品(器械)进行认真清理,将需销毁的假劣、过期失效药品(器械)填好“登记表”,务必于9月10日前报我局。其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药监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报器械处。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