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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2010年各市门诊统筹的试点县(市、区)要达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总数的30%以上,沧州市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市,在全市推行门诊统筹工作。请各市按照“河北省2010年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结合当地实际,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管理能力较强的县(市、区)作为扩大试点地区。请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扩大试点的县(市、区)的名单报卫生厅农村与基层卫生管理处。 卫生厅将对明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县(市、区)管理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附件: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 市名县(市、区)总数 扩大试点数额 所占百分比 石家庄 17 6 35% 承德 11 4 36% 张家口 17 6 35% 秦皇岛 7 3 42% 唐山 14 4 36% 廊坊 10 3 30% 保定 25 8 32% 沧州 16 16 100% 衡水 11 4 36% 邢台 19 6 32% 邯郸 17 6 35% 合计 164 66 40% 注:名额分配包括2009年已开展门诊统筹的试点县(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