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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农基[2009]14号
【颁布时间】 2009-05-04
【实施时间】 2009-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2010年各市门诊统筹的试点县(市、区)要达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总数的30%以上,沧州市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市,在全市推行门诊统筹工作。请各市按照“河北省2010年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结合当地实际,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管理能力较强的县(市、区)作为扩大试点地区。请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扩大试点的县(市、区)的名单报卫生厅农村与基层卫生管理处。
  
  卫生厅将对明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县(市、区)管理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附件: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
  
  
市名
  
  县(市、区)总数
  
  扩大试点数额
  
  所占百分比
  
  石家庄
  
  17
  
  6
  
  35%
  
  承德
  
  11
  
  4
  
  36%
  
  张家口
  
  17
  
  6
  
  35%
  
  秦皇岛
  
  7
  
  3
  
  42%
  
  唐山
  
  14
  
  4
  
  36%
  
  廊坊
  
  10
  
  3
  
  30%
  
  保定
  
  25
  
  8
  
  32%
  
  沧州
  
  16
  
  16
  
  100%
  
  衡水
  
  11
  
  4
  
  36%
  
  邢台
  
  19
  
  6
  
  32%
  
  邯郸
  
  17
  
  6
  
  35%
  
  合计
  
  164
  
  66
  
  40%
  
  注:名额分配包括2009年已开展门诊统筹的试点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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