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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9-08-17
【实施时间】 2009-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2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用好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调整振兴的通知

[接上页]

  (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这是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也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好此项政策的作用,推动矿产品使用企业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五)抓住增值税转型机遇,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进一步减轻了中小企业纳税负担。企业实际缴纳税额减少,便于留出更多资金用于增加企业设备投资,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发展能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好这项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加快企业发展。
  
  (六)转变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各级经贸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做好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缩短办理时限,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创造高效务实的投资环境。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办税流程整合,不断简化办税程序,健全岗责体系,使税收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调整振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多部门参与。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推进工业调整振兴的工作机制,以落实各项政策为手段,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一系列规划意见为主要任务,以技术改造为突破口,加快推动工业调整振兴工作深入开展。市经贸、国税部门要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企业购置设备抵扣增值税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增值税转型各项政策,为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全市工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ΟΟ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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