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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07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杭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五日

  
  
杭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杭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作为《浙江省“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的子规划以及《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的后续规划,对促进杭州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进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在重点把握国内外背景趋势、剖析行业发展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杭州金融业在后危机时代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推进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设,为杭州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在全省继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作用提供重要支撑。
  
  二、编制内容
  
  规划编制按总报告和子课题设置,分头并进,紧密结合。
  
  总报告主要包括“十一五”期间杭州金融业发展回顾,“十二五”时期杭州金融业发展背景分析、发展思路与目标、推动杭州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5部分内容。
  
  子课题重点涉及杭州“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研究、杭州打造投资基金运营中心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策研究、杭州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业目标定位与发展路径研究、杭州“十二五”时期壮大地方金融业的思路研究等专题。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力争今年4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并报省金融主管部门,9月底前定稿并报市政府审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1月上旬:组建规划编制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开展资料收集、文献整理等基础性工作;
  
  (二)1月中旬-春节前:拟订规划框架,开展调研,启动子课题研究;
  
  (三)春节后-4月中旬:基本完成子课题研究,以及总报告详细提纲、相关调研报告,并报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
  
  (四)4月下旬-5月底:4月下旬完成总报告初稿,广泛征求意见,5月底前修改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五)6月上旬-6月底: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领导;
  
  (六)7月上旬-7月底:与省“十二五”金融发展规划(定稿)进行对接,并调整完善;
  
  (七)8月上旬-8月底:征求区、县(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杭金融机构意见,完成专家论证;
  
  (八)9月:修改定稿,以领导小组名义报市政府。
  
  四、组织分工
  
  (一)规划编制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小组,由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等单位组成,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编制需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规划的具体起草工作由市发展规划研究院会同部分在杭高校合作完成。
  
  (二)分工安排。
  
  1.“一行三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提供各自领域内有关杭州区域发展的基本数据、总体状况分析,并对杭州在该领域下一阶段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提出指导性建议(可先提供用于省“十二五”金融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
  
  2.市金融办:提供全市金融业面上发展情况和基础数据,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情况,上海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规划(或行动计划),杭州金融业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
  
  3.市发改委:提供市创投引导基金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使用情况以及工作计划。
  
  4.市经委:提供我市担保行业发展现状、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
  
  5.市国资委:提供杭州产权交易所涉及的各类产权交易现状、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等创新业务发展情况及“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
  
  6.市财政局:提供我市各类债权基金设立和运作使用情况以及工作计划。
  
  7.市贸易局:提供我市典当行业发展现状、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
  
  8.市科技局:提供市创投服务中心运作情况及“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
  
  9.市工商局:提供在杭各类股权投型企业和金融中介服务企业有关规模现状和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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