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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府办函[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州政府各部门:
  
  政协第十二届阿坝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州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将于2月3日、2月4日在马尔康隆重召开,为做好代表、委员的服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州人民政府的全体组成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按照“两会”要求,列席或旁听好会议,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为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州“两会”期间办事,2月2日起,到“两会”结束,州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接待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工作,2月6、7日不休假,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让代表满意、让委员满意。
  
  三、在州“两会”期间,州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我州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牧民定居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四、州政府各部门副县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届时旁听十届州人大第五次会议2月4日上午9:00和2月6日下午2:30在晶金隆会场的第一次大会和第二次大会;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届时旁听十二届州政协四次会议2月3日上午9:00和2月7日下午2:30在晶金隆会场举行的开幕大会和闭幕大会。旁听人员名单表于1月29日前报州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2826492)。
  
  五、承担了州“两会”代表团分组讨论会议室的单位,要按照“两会”秘书处的要求,认真做好会务服务工作,保持会场整洁、干净。
  
  六、州“两会”期间,涉及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事宜,要主动做好代表、委员的沟通、办理工作。“两会”结束后,州政府将庚即召开议案、建议、提案办理交办工作会议,州政府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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