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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淄博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淄博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年)》(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能源装备产业可为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装备支撑,是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对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指导意见》的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确定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扶持新能源装备产业做大做强。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方针原则、任务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加快淄博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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