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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监督[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卫监1号行动”督查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了解各市贯彻落实《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监〔2009〕69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卫监1号行动(元旦春节期间卫生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卫电〔2009〕172号”),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监1号行动”情况,决定对部分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卫监1号行动”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抽查四个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机构,现场检查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二、督查内容
  
  ㈠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⒈ 有关管理组织、制度建立情况,部门间协作机制建立情况;
  
  ⒉ 有关文件通知、方案;
  
  ⒊ 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宣传培训、对取得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单位的公告情况、目标完成情况;
  
  ⒋ 专项工作总结按时上报情况;
  
  5. 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㈡“卫监1号行动”
  
  ⒈ 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⒉ 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
  
  ⒊ 媒体宣传动员情况;
  
  ⒋ 取得的成效。
  
  三、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每市现场随机抽查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住宿业1家,娱乐场所1家,沐浴场所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
  
  四、督查时间和地点
  
  2010年1月25 日2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五、督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崔礼军
  
  成员: 王欲圣
  
  第二组组长:杨志平
  
  成员:何欣荣
  
  第三组组长:陈湄
  
  成员:马小燕
  
  第四组 组长:孙玉东
  
  成员:吴立斌
  
  六、督查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根据督查方案的要求,准备汇报资料及有关档案资料。在本次现场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被监管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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