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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应指协调[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是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各省级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要切实提高预防性检查工作的实效,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应针对本地区、本企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煤矿企业以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治理、采掘布置情况、顶板管理、电器防爆、水害防治和火工品管理情况为检查重点。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以是否实现机械通风、顶板管理、机电管理和火工品管理情况为检查重点。尾矿库、排土场以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监测设施的可靠性为检查重点。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以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剧毒、易燃化学品充装、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监控措施情况为检查重点。
  
  春节和“两会”期间停产检修的企业,以检修措施的报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管和恢复生产的方案为检查重点。
  
  本次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三、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应根据当地和本企业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其在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生产、检修、停产和复产工作的总体安排,确定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区域或重点检查单位。
  
  2.应急救援队伍在搞好应急值守的同时,要按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的统一部署,对其负责区域内的重点单位和签订救援协议的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交隐患整改建议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3.生产经营单位要在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生产、停产检修、复产等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和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
  
  4.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企业对于预防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明确专人跟踪督办,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预防性安全检查取得成效。
  
  5.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相关中央企业,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对于在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总结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协调部。
  
  联系人:温雁峰
  
  电话:010-64463915传真:010-64463774
  
  电邮:wenyf@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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