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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5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务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有关撤并和新建单位的人财物及档案事宜,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南市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务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王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许强(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
  
  李吉乾(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蒋向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华贤(市监察局局长)
  
  纪宝华(市财政局局长)
  
  王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竹兮(市审计局局长)
  
  赵启民(市档案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吉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有关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同时,由市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分别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市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务处置中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指导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人员选配安置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开展。
  
  (二)指导撤并单位的财务、资产清理工作,并对资产移交工作进行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指导撤并单位的资产审计工作,核实资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撤并单位资产顺利移交。
  
  (四)指导撤并单位档案清理工作,并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政府机构改革中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业务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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