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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政法[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5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4、与外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和教师建立培训服务关系,选拔、训练和聘任内部培训教师。
  
  
  
  
  
  
  
  5、有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或安全生产学习室,并且平均每100名员工不少于1 0册的各类安全生产法规、知识书籍、安全生产音像教育资料。
  
  
  
  
  
  
  
  6、每个员工均有岗位安全常识手册(或类似读本),并懂得其中的内容。
  
  
  
  
  
  
  
  7、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群众性安全活动,有影响、有成效、有音像资料。
  
  
  
  
  
  
  
  8、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参加国家或省(区、市)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有方案、有总结。
  
  
  
  
  
  
  
  6
  
  激励制度
  
  1、企业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绩效评估系统,把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联系起来。
  
  
  
  
  
  
  
  2、对违章行为、无伤害和轻微伤害事故采取以改进缺陷、吸取经验、教育为主的处理方法。
  
  
  
  
  
  
  
  3、企业应表彰在安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员、树立榜样,比学赶帮,并给予物质奖励。
  
  
  
  
  
  
  
  7
  
  全员参与
  
  1、职工代表大会对“安全承诺”、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安全投入,实行群众跟踪监督。
  
  
  
  
  
  
  
  2、企业定期召开员工代表参加的安全会议。
  
  
  
  
  
  
  
  3、企业应就安全事项建立良好的沟通程序,确保各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4、根据企业特点建立员工参与安全事务的机制。
  
  
  
  
  
  
  
  5、建立安全观察和安全报告制度,对员工识别的安全缺陷,能给予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8
  
  职业健康
  
  1、建立防止职业病的机构和机制,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2、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3、对高危作业,有毒害的环境,企业有明确的工作时间和限制加班政策。
  
  
  
  
  
  
  
  9
  
  持续改进
  
  1、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从与安全相关的任何事件中汲取经验从而改进工作。
  
  
  
  
  
  
  
  2、经验教训、学习交流和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思维方法,落实在组织内部培训中,使员工广泛知晓。
  
  
  
  
  
  
  
  3、企业领导者应定期组织各级管理者评审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的有效性和安全绩效结果。
  
  
  
  
  
  
  
  4、应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落实整改安全缺陷的优先次序,抓关键、求创新、见实效。
  
  
  
  
  
  
  
  10
  
  奖励项
  
  1、有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加2分,无不扣分
  
  
  
  2、群众性有特色创新活动。
  
  
  
  同上
  
  
  
  3、通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同上
  
  
  
  4、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同上
  
  说明:
  
  1、《评价标准》共设9个一级评定指标,50个二级评定指标,另加4个奖励项,满分为300分(不包括奖励项得分)。
  
  2、每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但存在一定缺陷;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0分:该指标完成属空白或存在严重缺陷。
  
  3、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考核,按下列标准执行:
  
  (1)未到达基本条件要求的单位,不能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
  
  (2)获得6分的二级指标个数少于16个(约占总指标数的30%),低于2分的指标个数超过10个(约占总指标数的15%),则取消申报。
  
  (3)在50个二级评定指标中,出现1个0分指标,则取消申报。
  
  (4)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名列前茅的确定为示范企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刘延虎李强
  
  联系电话:010-64463534 010-64215977(传真)
  
  邮编:1007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电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2: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集体□民营(含私营) □合资□外资(含外资控股)□其他
  
  
  
  员工总数
  
  人
  
  安全管
  
  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
  
  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 信箱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可另附材料)
  
  
  
  企业自评得分: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代表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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