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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以实际行动为老人和特殊群体儿童带去节日的祝福,并在活动中体验成长的快乐。 五、切实加强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各区县要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建立“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认真检测各类活动设施,严格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做好甲流H1N1防控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共同把好校外活动安全关。 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游戏(艺)机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强化网络、媒体监管,坚决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困难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援助,让他们共享和谐社会的温暖。 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生假期健康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健康和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普及防控甲流安全等知识及技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助、自护、自救能力。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寒假补课,切实减轻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并下发“告家长书”,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在4万名小学生中试行“安全寒假”父母与子女互动的安全作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使每一个未成年人渡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寒假。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的通知(略) 2. 上海市中小学“献爱心”系列活动方案 3. 平安世博,有你有我--迎世博安全防范认证系列主题活动方案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 海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献爱心”系列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承办,开展向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献爱心”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同在蓝天下、关爱共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0年寒假期间 三、活动内容 以图书捐赠为主要活动内容。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动员广大中小学生根据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家里富余的且成色较新,适于少年儿童成长的书籍,捐给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见附表1)。倡导给每校图书馆捐千本图书。 四、组织和实施 1.宣传动员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做好“献爱心”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鼓励中小学生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学为主的民办小学学生捐一本书,为本市部分困难家庭子女做一件好事,在帮助身边人、帮助同龄人、关爱弱者的过程中增强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捐赠形式 捐赠采取区县内学校对口捐赠的办法,即由各区教育局协调,落实对口捐赠学校。各捐赠学校在教育局统一部署下,将捐赠书籍直接捐助给区域内对口的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如区域内无此类学校,则按照指定的本区县对口外区县援助方式进行。 各校将学生捐赠的书籍整理归类并登记造册(见附表2),于2010年3月底前将捐赠书籍和表2交至所在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好存放和统计工作,将书籍整理归类并登记造册后(见附表3)及时送交受赠学校。有关活动情况及报送表3和统计表(见附表4)及时向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反馈,并通报给各学校。 3.组织管理 本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教委德育处、基教处负责牵头,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和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具体落实。市有关部门将为学生的爱心捐助行动进行认证,通过发放“爱心卡”、建立“爱心碑”等进行表彰。 各区县要建立爱心捐赠活动办公室,统筹本区县捐赠工作,落实学校和区县活动中心责任人,形成“献爱心”活动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