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坚持服务人民,努力改善民生。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善于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人民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博物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注重开展面向人民的、丰富多彩的社会教育活动,使文化遗产事业融入社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四)坚持求真务实,倡导真抓实干。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促进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干成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整顿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评比、庆典、表彰活动,把机关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改革发展上来。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五)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在从事文物调查、考古发掘、陈列展示、宣传出版、征集收购、国际交流等工作中所获得的文物,必须及时上缴主管单位保存,严禁隐瞒私存或为他人留存文物。不得垄断文物信息资料并利用其谋取私利。严禁将国有文物作为礼品赠送,严禁出售或变相出售馆藏文物。严禁以个人或家属、子女名义收藏文物或参与买卖文物。 (六)坚持艰苦奋斗,严格廉洁自律。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超标准食宿安排;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带头吃苦在前、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严格规范职务消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好地用在保护文化遗产、改善民生上。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七)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推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施政方式、管理办法和管理作风的改进,畅通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渠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本单位党的建设、事业发展、工作进展、行政管理、改革措施等重要事项定期向党员大会、职工大会报告,集中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反映党员、干部职工的意愿。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八)树立文明新风,增进团结和谐。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推动文物、博物馆行业文明建设。围绕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推动文物、博物馆单位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对干部职工普遍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规范岗位要求,树立行业新风。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扬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助人为乐的精神,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营造团结民主、奋发向上、和谐融洽的氛围。 四、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文物、博物馆行业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把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领导班子要经常研究本单位行业作风建设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和活动,把行业作风建设作为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发挥本单位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充分利用重大节日以及“4.18国际古迹遗址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举办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展示文物、博物馆行业的精神风貌,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组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 (三)大力弘扬老一辈文物、博物馆工作者在艰苦创业中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作风,热情宣传新时期文物、博物馆行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人物的事迹。文物、博物馆行业的报刊、网站要积极报道加强和改进文物、博物馆行业作风的典型事例,推广先进经验。对在加强和改进文物、博物馆行业作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 (四)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牢记党的宗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勤政为民。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作,自觉接受监督,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干部职工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文物、博物馆行业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