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10年春节即将到来。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春节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冬季雨雪冰冻、大雾天气较多等特点,及早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要加强旅游客运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增强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重点加强对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做好交通集散地、住宿餐饮娱乐设施、旅游景区及相关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各旅游接待环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应急预案,针对灾害性天气、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安全隐患等,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救助准备,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对自驾车游、出境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丰富市场,满足需求
  
  各地要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积极组织推出文化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健身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
  
  增加春节假日期间旅游咨询和旅游集散网点,完善自驾车引导和服务系统,延伸公交服务网络至周边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建立健全自助游等散客旅游服务体系。完善公共休闲场所和休闲设施,鼓励博物馆、文化体育场馆等旅游景点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惠民服务,增强旅游便利性。
  
  加强对农村春节传统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组织,丰富农民节日生活。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的建设,满足城镇居民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三、优质服务,优化环境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及早分析预测本地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的趋势和特点,完善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监测网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公共媒体、12301、手机短信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建立健全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
  
  深入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活动,倡导旅游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细微服务、优质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绿色旅游、理性消费。
  
  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管,严查哄抬物价、假冒伪劣、恶性竞争、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及早启动,抓好落实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及早启动工作机制。2010年2月1日前,各项准备工作应全部就绪,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顺畅。
  
  (三)各省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列入全国春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旅游城市、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省级假日办和列入全国春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旅游城市、景区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一并传真至全国假日办。
  
  (五)将本地区假日旅游的市场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工作建议等报送全国假日办。
  
  联系电话:010-65201726,65201718;
  
  传真:010-65201700;
  
  电子邮箱:jiari@cnta.gov.cn。
  
  特此通知。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