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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对建市以来至2008年5月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清理出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等5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效期3年(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清理出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等54件规范性文件拟修改,按程序修改后将继续执行;清理出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全市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8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特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0件); 2、拟修改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4件); 3、失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8件)。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0件) 序号 制发机关 文件标题 文号 依据 1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细则 广府发(1997)174号 文件执行到2010年 2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村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 广府发(1997)97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3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 广府发(1998)153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4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城建监察规定 广府发(1998)54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5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广府办发(1999)61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6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公民献血和医疗用血管理办法 广府发(1999)157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7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公路及公路用地内设置广告牌标牌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0]4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8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通告 广府发通[2001]3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9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广府发[2001]36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0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安全生产和特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2]14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1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2]63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2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广府发[2002]67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3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广府发[2002]95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4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市城区占道经营的通告 广府发通[2002]5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5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广告和景点管理的通告 广府发通[2003]1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6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告 广府发通[2003]2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7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土地储备项目贷款和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3]20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8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办法 广府发[2003]41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19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3]44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20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禁止事项的规定 广府办函[2003]169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21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广府发通[2004]1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22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取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4]25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23 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广府发[2004]27号 仍需执行,与法律法规政策无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