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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安委办明电[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煤矿整顿验收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省骨干煤炭企业,各煤矿整顿验收督查组:
  
  自去年10月开展煤矿整顿验收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督查组认真负责,严格督查,使全省煤矿整顿验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展顺利。目前,我省煤矿整顿验收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也正面临一个重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我省和全国“两会”期间以及春节期间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继续做好我省煤矿整顿验收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元月16日至3月底。
  
  二、督查内容
  
  1、各地煤矿整顿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和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整顿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情况;
  
  2、执行《河南省小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情况;
  
  3、停工停产整顿煤矿落实整顿措施情况;
  
  4、对停工停产整顿煤矿加强监管、落实包矿驻矿责任制情况;
  
  5、正常生产和复产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6、打击违法违规生产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1督查组(省发改委):负责督查郑州市(登封市、巩义市和新郑市)。
  
  组长:赵社邦省发改委能源局调研员
  
  成员:葛付东河南煤化鹤煤公司主任工程师
  
  朱俊杰河南煤化鹤煤公司副部长
  
  第2督查组(省工业信息化厅):负责督查郑州市(新密市)。
  
  组长:孔令辉 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处长
  
  成员:刘德成 河南煤化永煤公司副队长
  
  曹钰宝 河南煤化永煤公司副队长
  
  第3督查组(省公安厅):负责督查郑州市(新密市)。
  
  组长:刘卷成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成员:孟海军河南煤化焦煤公司工程师
  
  张联盟河南煤化焦煤公司工程师
  
  第4督查组(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督查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
  
  组长:林应满省国土资源厅科研院书记
  
  成员:常喜贵中平能化集团副处长
  
  杜静勇中平能化集团科长
  
  第5督查组(省工商局):负责督查三门峡市。
  
  组长:符刚省工商局监管处副调研员
  
  成员:杜跃祥中平能化集团科长
  
  杨柳松中平能化集团科长
  
  第6督查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督查平顶山市。
  
  组长:焦洪涛省安全监管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
  
  成员:范 斌 中平能化集团科长
  
  朱荣昌中平能化集团科长
  
  第7督查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督查许昌市。
  
  组长:陈良华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办二处负责人
  
  成员:张继生郑煤集团副科长
  
  郭盛郑煤集团副科长
  
  第8督查组(河南煤监局):负责督查洛阳市。
  
  组长:孙守良河南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
  
  成员:陈建华郑煤集团副科长
  
  何鑫郑煤集团副科长
  
  第9督查组(河南煤监局):负责督查济源市。
  
  组长:贾松河南煤监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成员:宋传扬郑煤集团副科长
  
  孟磊郑煤集团副科长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政府要继续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地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内容和分工,对各地开展整顿验收工作实施不间断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当地整顿验收工作的指导,确保整顿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顿验收工作。
  
  3、各督查组具体工作、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自定,并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各督查组成员由组长负责通知。
  
  4、各省派督查组每周周五17时前上报一次督查情况汇报。
  
  联系人:张永杰
  
  电话:0371-65865661 65866811
  
  电子信箱:hnajj@126.com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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