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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要求,我省从现在起到2012年12月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为了加强对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陈超英副省长
  
  副组长:
  
  何庆良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铁南省民政厅厅长
  
  成员:
  
  张德秀省民委副巡视员
  
  刘乐国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克宇省民政厅副厅长
  
  侯志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卢江宁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孙大刚省外办副主任
  
  张兆臣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建国省测绘局副局长
  
  阮昆仑省军区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张克宇同志兼任。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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