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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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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善制度。由夜市举办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夜市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群众监督;督促经营者挂牌服务。各区管理部门要与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并组织教育培训,积极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自觉遵循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严重违反市容环卫管理规定的经营户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统计汇总相关资料。
  
  (三)加强考核。按照“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的要求,由市城管、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保洁、保序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夜市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纳入街面保序、道路保洁检查考核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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