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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人社办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畜牧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全省畜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畜牧兽医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数量
  
  (一)先进集体:省畜牧兽医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监督分所)等。
  
  (二)先进工作者:上述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职正式人员。
  
  (三)评选数量:先进集体10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其中记二等功30名,记三等功7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勇于开拓,紧紧围绕新时期畜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推动畜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采取有效措施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所在地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牧业产值比较大,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比较高,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科技研发推广、饲草饲料资源开发、饲料兽药质量监管、畜产品市场开拓、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
  
  4.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认真做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6.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高尚。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畜牧事业和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在推进畜牧业发展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从事畜牧兽医工作5年以上。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评选质量,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对象。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
  
  (三)对推荐的先进工作者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天。
  
  (四)已获得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每市推荐的先进个人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包括正、副职)的比例不得超过应推荐人数的40%,否则不予受理。
  
  (六)市级畜牧兽医局先进集体和市级畜牧兽医局局长记二等功人员各评选5个(名),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推荐其他市级、县(市、区)级畜牧兽医部门行政领导为记功人员的,需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证明材料。
  
  (八)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选,要认真填写《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3、4)。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市畜牧兽医局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各一式五份,于2010年1月25日前统一上报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A4纸双面打印,有关表格可到www.sdxm.gov.cn网站下载)。
  
  四、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成立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畜牧兽医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市评选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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