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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鞍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鞍政办明电[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二)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一些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内容、程序、形式等还不够明确和规范;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连续性不强,公开载体匮乏,档案资料不全。
  
  (三)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网站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比较混乱,公开内容少、更新速度慢。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意见
  
  (一)依托民心网工作平台,加强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将政策咨询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解决问题方向发展。
  
  (二)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手段。坚持平时的抽查、暗访与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坚持义务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坚持统一标准和突出部门实绩、特点相结合;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档案,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规范化管理。
  
  (三)明确政务公开考核重点。2010年,政务公开考核的重点,要放在对公开效果的检验上,特别要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单位加大考核力度。着重考评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注重群众评价和社会监督,注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注重公开质量和实际效果。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要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相结合,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避免不作为和行为不当,防止违法行政。
  
  附件:2009年度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度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名单
  
  (按绩效考核分数排序)
  
  一、优秀单位(60)
  
  (一)县(市)、区政府:海城市、岫岩县、铁东区、千山区、台安县、立山区、铁西区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民政局、公安局、消防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玉佛山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农委、人口计生委、房产局、综合执法局、林业局、残联、司法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广电局、农机局、信访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发办、审计局、国资委、水利局、规划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局、体育局、老龄办、经研中心、档案局
  
  (三)中省直单位:市国税局、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鞍山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人保财险、邮政局、移动公司、商业银行、燃气公司、长甸医院、电信公司
  
  二、达标单位(33)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供销社、外事办、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城建局、旅游局、卫生局、地震局、粮食局、建委、接待办、达道湾管委会、畜牧兽医局、科技局、金融办、仲裁办、安全生产监管局、台办、协作办、农垦局、民委、人防办
  
  (二)中省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检验检疫局、海关、银监局、气象局、烟草局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联通公司、九中、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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