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追授朱晓平等5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
  
  北京时间2010年1月13日,海地首都太子港发生里氏7.3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在当地执行维和任务的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局长朱晓平、国际合作局副局长郭宝山、装备财务局调研员王树林、国际合作局维和警察工作处主任科员李晓明、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赵化宇同志不幸遇难、以身殉职。
  
  朱晓平等5名同志从警以来,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全部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公安事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他们积极投身国际维和工作,不怕牺牲、不辱使命,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崇高事业不懈奋斗,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他们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国际维和事业的先锋,他们是全国200万公安民警的杰出代表,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朱晓平、郭宝山、王树林、李晓明、赵化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全体公安民警要以朱晓平、郭宝山、王树林、李晓明、赵化宇同志为榜样,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 安 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