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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陕卫疾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市的通报

各设区市地病办(卫生局):
  
  2009年,全省各级地方病防治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认真落实“十一五”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坚持实施综合防治措施,深化宣传和健康教育,继续推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创建经验,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根据省上与各设区市及省级专业单位签订的《陕西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厅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对各设区市地方病防治组织管理、专业防治及自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考核和联合评比。经研究决定对获得地方病防治组织管理、专业防治一、二、三等奖的7个市级单位,获得地方病防治自设项目一、二、三等奖的4个市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市及获奖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按照“十一五”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和年度任务要求,更加努力工作,再创新的辉煌;未获奖的市及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努力开拓创新,力争2010年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附:陕西省2009年度地方病防治工作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陕西省2009年度地方病防治工作获奖名单
  
  (一)组织管理奖:
  
  一等奖:咸阳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二等奖:榆林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三等奖:铜川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二)专业防治奖:
  
  一等奖: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等奖: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等奖:渭南市、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自设项目奖:
  
  一等奖:榆林市
  
  二等奖:西安市铜川市
  
  三等奖: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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