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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及有效使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关政策、《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市政府制定了《石家庄市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的主要包括: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社会事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工业项目、第三产业项目、交通项目和农、林、牧等项目。稽察重点为:利用国债资金和中央、省、市财政出资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非国有出资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重点建设项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被稽察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稽察工作,如实报告相关事项,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伪报。对于在稽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项目要公开曝光。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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