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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财金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财政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卫生服务和社区(村)服务岗位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反映。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珠海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卫生服务和社区(村)服务岗位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暂行办法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提高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珠府办〔2009〕39号)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卫生服务和社区(村)服务岗位是指本市在镇、村建立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中心专门设立的协管员岗位。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见习生活补贴: (一)2009年7月1日后非本人自愿原因未实现就业的本市生源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市卫生、民政部门组织安排在卫生服务和社区(村)服务岗位见习实训; (二)卫生、民政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统一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提供不低于500元生活费。 三、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 四、补贴拨付程序。 (一)市卫生、民政部门在每月10日前,持下列资料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1.《珠海市卫生服务、社区(村)服务岗位见习生活补贴申请表》、《珠海市卫生服务、社区(村)服务岗位见习生活补贴花名册》和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费凭证(需经见习高校毕业生本人签名); 2.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请补贴提供); 3. 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复印件。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有关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内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享受补贴的情况,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连同有关资料转送市财政部门。 (三)市财政部门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转来的有关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资金划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拨付给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五、卫生服务和社区(村)服务岗位见习生活补贴资金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支付。见习单位每月提供的生活费由见习单位自筹解决,不足部分由所在区、镇财政统筹安排。 六、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珠海市卫生服务、社区服务见习岗位生活补贴申请表 2. 珠海市卫生服务、社区服务见习岗位生活补贴花名册 附件1:珠海市卫生服务、社区服务见习岗位生活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全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申请补贴事项 申请等人 年月(卫生服务见习岗位□、社区服务见习岗位□,请打“√”)见习生活补贴元(大写: 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 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初 审 意 见 经审核,按规定补贴标准应拨付 等 人 年月见习生活补贴元(大写: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 经办人签名: 部门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作小组意见 已会审,拟同意按初审意见拨付。 签名:(代章) 年 月 日 局领导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 部门 复核 意见 经复核,同意从就业资金专户中拨付等人 年月见习生活补贴元(大写: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 核定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说明:1. 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后连同相关申请资料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 此表一式三份,经核定拨款后,市财政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2:珠海市卫生服务、社区服务见习岗位生活补贴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毕业证 号码 见习单位 申请补贴月份 申请补贴 金额(元) 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号码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说明:此表一式四份,市财政部门二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各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