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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山、东莞、茂名市物价局、经贸局(委),广东电网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经贸委《关于重新核定企业自备电厂性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16号)规定,经审核,现公布我省新增属热电联产机组的自备电厂名单(见附件),这些自备电厂免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 我省新增属热电联产机组的自备电厂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民森(中山)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3 高州市金墩纸业有限公司 4 东莞大步纸业有限公司 5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 6 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7 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 8 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 9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