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工会、妇联: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定于2010年2月下旬至4月在全国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二、服务对象 (一)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准备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 2010年2月25日至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将选定一个城市举行全国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各地同时启动当地的春风行动。 四、活动目标 (一)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能够参加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五、活动内容 (一)提前摸查企业用工情况,收集岗位信息。在活动开始前,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摸查,了解企业用工规范情况,并收集空岗信息。对于在劳动时间、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规范可靠、群众满意的用工单位,授予“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向社会重点推荐,并优先满足其用工需求。 (二)广泛开展宣传,免费发放“春风卡”。深入乡镇村,到车站、码头和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宣传就业政策和专项活动内容,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重点介绍城镇务工基本常识和生活安全须知、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基层服务机构、放心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等,以及春风行动各项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开展就业需求摸查,送岗位到村入户。深入农村开展转移就业需求情况摸查,了解农村劳动者返乡情况和外出务工需求,同时组织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合适的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村、送到户、送到人。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劳务对接。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农村劳动者与企业实现供需见面,现场提供就业政策、维权指导、务工常识等咨询服务,并对有创业意愿的人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主要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间应合作开展劳务对接招聘活动,集中组织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劳务输出。 (五)统筹安排政策资金,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以及相关的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政策,落实支持农村劳动者创业的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 (六)清理整顿市场秩序,推荐诚信服务机构。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同时鼓励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诚信服务,继续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等),授予“诚信服务机构”标牌,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推荐的服务机构求职。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2010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实施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2010年春风行动进行统筹管理,与工会、妇联组织间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内容,并对工会、妇联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地区春风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全力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