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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体育局、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财政局、农委会、卫生局、统计局、总工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10部委《关于开展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09]2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开展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请各地严格按照《2010年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 2010年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联系人:石文虎 联系电话:025-51889199 电子信箱:shiwenhu001@163.com 许 浩 联系电话:025-85788132-411 电子信箱:howord106@163.com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民委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总工会 2010年1月12日 附件: 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幼儿、成年人、老年人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省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省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群体处。(见表1-1、表1-2)。 (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另定)。 (三)各市和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县(市、区)应建立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表1-12010年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高林 省体育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 刘立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王国强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吴红辉 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成员: 姚志化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调研员 郦雅芳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成坚 省民委民族处处长 朱龙英 省民政厅社会处副处长 倪国强 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副处长 张毅 省农民体育协会副秘书长 顾华 省卫生厅疾控处副调研员 孙建祥 省统计局社会处处长 朱和顺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表1-2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联络员名单 石文虎 省体育局群体处主任科员 李海宁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丛兴忠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主任科员 吴普民 省民委民族处副调研员 王振宏 省民政厅社会处主任科员 张国栋 省财政厅科教文处主任科员 钱洁 省农民体育协会科长 顾华 省卫生厅疾控处副调研员 周琲娟 省统计局社会处副处长 陈战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科长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沿用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原则上不改变各地原有的监测网点,若个别原乡村抽样点现变为城镇,则受试对象依然视为农民,如有变化须上报省体育局批准方可执行。 (一)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发放监测器材、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本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验收、汇总本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并连同数据登录书报送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8、研究分析本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向省体育行政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9、完善和管理本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二)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数据登录书,完成数据录入并将数据登录书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四)监测站必须具备的条件: 1、至少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