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8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防治松墨天牛。防治松墨天牛以飞机防治为主、地面人工防治为辅,降低松墨天牛虫口密度。2010-2011年,对疫情发生区结合部及外围的成片松林,采用直升飞机作业,喷药防治,每次防治面积2.5万亩,每年2次,2年共防治10万亩次;对散生活松树进行地面人工防治,每次防治0.5万亩,每年2次,2年共防治2万亩次。每年利用诱木诱杀防治松墨天牛0.3万亩,2年共防治0.6万亩次。羽化期结束前要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
  
  4.开展疫情监测。在新县设置20个监测区,平均每2万亩划为1个监测区,每监测区平均悬挂5套诱捕器。以乡镇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对松林进行普查,同时坚持普查与巡查相结合,全面掌握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按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5.保护名木古树。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树,在树干基部打孔注药进行预防。
  
  6.加强技术培训。2010-2011年,培训监测、检疫、防治、采伐专业技术人员500人次。
  
  7.加强营林措施。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增加松树御病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8.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开展有关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防治以及风险性评估等方面课题研究。
  
  (二)重点预防区主要措施。
  
  1.严格检疫检查。在进入嵩山、尧山、王屋山、云台山、南湾湖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伏牛山、董寨、鸡公山、宝天曼、太行山猕猴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松材线虫病临时检疫哨卡。重点预防区的济源市和17个县(市、区)的木材检查站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过往松科原木及制品的检疫检查力度,禁止未经批准非法调运的疫木入境;发现疫木,一律没收,就地销毁,防止疫情传入。
  
  2.全面开展监测普查。一是构建松材线虫病监测体系,悬挂诱捕器进行常年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将重点预防区划分为225个松材线虫病监测区,平均每2万亩为1个监测区,每监测区平均悬挂5套诱捕器,定期开展调查,对诱到的松墨天牛进行镜检,观察是否有松材线虫。二是每年开展1次秋季普查,重点为木材集散地、大型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木材仓库周围的松林,以及移动通讯发射站、电话(线)工程改造点、建筑工地等通过人为活动容易传播松材线虫的松林区。要公布联系电话,通过适当措施,发动群众及时报告松树枯死情况。
  
  3.防治松墨天牛。开展诱木、诱捕器诱杀、树干注药防治和人工地面防治(方法同除治区)。4.加强技术培训。2010-2012年,培训监测、检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1000人次。
  
  (三)一般预防区主要措施。严格检疫检查。加强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重点检查电线(缆)盘、松木包装箱,防止疫情传入。定期开展普查。每年秋季开展1次普查,对不明原因的松树枯死,做到及时发现、取样、分离和镜检。
  
  (四)省际联合防治作业区主要措施。建立疫情通报、信息沟通制度。新县要与湖北省红安县签订联合防治协议,统一时间进行除治,适时组织联合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疫情发生区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同时设立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防治决策。
  
  (二)落实各项制度。1.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林业、通信管理、气象、公安、财政、交通运输、邮政、铁路、农业、水利、河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2.坚持疫情报告制度。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要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及时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经省林业厅核实后,2日内报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坚持松材线虫病月报表制度,各有关省辖市每月25日前按要求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表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3.建立联防协作制度。建立省际之间、省内相邻行政区之间统一制定规划、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合作,及时通报信息,交流防治经验,实行跨区域联防联治,整体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4.执行方案、设计报批制度。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有除治任务的省辖市政府负责制定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厅批复后实施。有除治任务的县(市、区)负责制定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设计,报省辖市林业局批复后实施。5.严格检查验收和奖惩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办造字〔2006〕79号),适时组织对各项防治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年终通报检查结果。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疫情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因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