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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8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第十六届广州园林博览会期间越秀公园园林博览会围蔽区域临时门票价格的复函

市林业和园林局:
  
  你局《关于第十六届广州园林博览会期间主会场越秀公园门票收取及其价格问题的函》(穗林业园林函〔2009〕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2010年2月13日至3月8日举办第十六届广州园林博览会主会场越秀公园园林博览会围蔽区域(范围约12万平方米,占越秀公园全园面积约六分之一)临时性门票价格问题函复如下:
  
  一、博览会期间,每天6:00至22:00越秀公园园林博览会区域门票价格为:全票20元/人·张,半票10元/人·张。春节节假日期间(2010年2月13日至2月19日)对单次购买全票的游客实行价格20%的优惠,即16元/人·张。非围蔽部分继续实行免费开放。
  
  二、对身高1.2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对身高1.2米至1.5米儿童实行半票优惠。
  
  三、对持有效证件的65岁以上老人实行免费,对持有效证件的60岁至64岁老年人实行半票优惠;因行动不便需坐轮椅出入公园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可有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园。
  
  四、现役军人、荣誉军人、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免费进园;重度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可有一名陪护人员半票进园。对学生应适当优惠。
  
  五、自2010年3月9日起,越秀公园园林博览会围蔽区域免收门票。
  
  六、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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