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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血清学调查 在完成现场调查后,对所有6周岁及以上的调查对象采集5ml静脉血,对不足6周岁的儿童采集2~3ml静脉血,同时填写标本登记表(附件5)。采血完成后将条形识别码的现场联分别粘贴于调查问卷、采血管和标本登记表上。采血器材统一由市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将采集的所有血标本送本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分离,并将分离后的血清分成3管(A、B、C管)。5ml静脉血分离到2.5ml血清,分装到3管的血清量分别为A管血清量为0.5ml;B管血清量为1ml;C管血清量为1ml。2~3ml静脉血分离到大约1~1.5ml血清,分装到3管的血清量分别为A管血清量为0.3ml;B管血清量为0.4~0.6ml;C管血清量为0.3~0.6ml。 上述3管血清的采血管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编号,分别将条形码实验室4联单中的3联粘贴于A、B、C三个血清管上(1联备用),在4~8℃条件下分别冷藏保存。 全部现场调查和血清采集工作结束后,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全部血清管按A、B、C管进行分类,并立即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齐每批6个区县的血清管并核对无误后,将A及B管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抗体检测,C管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份。 三、数据的收集 本次调查采用Epidata 3.1软件建立调查数据库,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下发录入程序。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齐调查表后,严格按照双录入的要求完成结果录入。数据经核对校验无误后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质量控制 (一)市卫生局组织成立血清学调查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专家组,负责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二)被调查单位质量控制。各个被调查的县/区、乡镇/街道分别在调查前由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取,抽取后的调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三)调查人员质量控制。采血人员必须为有静脉采血经验的医务工作者。在调查开始之前,对调查人员、血标本采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数据录入人员进行统一技术培训后方可参加调查工作。 (四)现场调查质量控制。现场调查时要及时检查问卷,当日结束后由另外一个调查员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作为现场质量控制员,负责审核本区县调查问卷的质量。保证调查表中应填写项目没有遗漏和逻辑错误,有错误要及时更正,有遗漏要于第二日补填。在现场结束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调查负责人将在每个区县的调查表中随机抽查10份调查问卷,要求调查表完整率、正确率不低于95%、调查表收集率不低于95%、符合率在95%以上。 (五)各区县要按照方案要求,将采集的标本及时进行血清分离,分装,并粘贴条形码,确保血清管条形码和调查问卷条形码完全一致。 (六)调查问卷录入的质量控制。调查后将调查问卷统一进行数据录入,所有调查问卷均采取双录入,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和逻辑检查。对有错误的和缺失的数据,要及时与调查人员联系查明,并及时填补。完成双录入后,整理上报数据库,市疾控中心在对数据进行核对时,如发现问题较多者,将会退回所上报的数据库,进行重新录入。 (七)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统一的实验室工作方案,保证采血,血清分离,分装,编码,运送符合实验室要求。对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检测的操作符合质量要求。 (八)督导检查。在调查期间,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开展调查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 五、组织分工 (一)市级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各区县的调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和技术指导。主要包括培训区县调查师资人员、现场工作督导和指导、数据的收集与核实等。 (二)区县级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调查队伍,开展对调查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个案调查、标本采集、血清分离与运送、问卷数据的录入与上报等。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0年1月8日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各区县师资培训工作,1月10日前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辖区调查员培训,在培训期间完成调查乡镇/街道的抽样工作。 (二)第一次横断面调查 第一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1月10日前启动调查工作,1月20日前完成现场的调查工作并将血清样本运送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实验室。各区县于1月25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工作,并将相应的数据库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三)第二次横断面调查 第二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3月22日前启动现场调查工作。4月5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血清样本运送工作。4月12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四)第三次横断面调查 第三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8月23日启动现场调查工作。9月3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血清样本运送工作。9月9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顾宝柯、吴寰宇、李燕婷、陈健、裘巍 电话:62758710-1933、1934 传真: 62750603 邮箱:bkgu@scdc.sh.cn;hywu@scdc.sh.cn; ytli@scdc.sh.cn;jchen@scdc.sh.cn;wqiu@scdc.sh.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 邮编:200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