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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水务[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第四轮(2009-2011年)郊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临港新城管委会、南汇水务集团、各相关设计单位:
  
  为做好第四轮郊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现将《第四轮(2009~2011年)郊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有关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在编制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遵照执行。本技术要求作为管网项目初步设计的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轮(2009--2011年)郊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有关技术要求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O年一月七日

  
  第四轮(2009--2011年)郊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有关技术要求
  
  第四轮郊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按照市水务局《关于郊区新一轮(2009~2011年)污水处理厂网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和“拾遗补缺、优化完善”的要求,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市水务局行业审查,转报市发展改革委。现结合第四轮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的特点和工可报告的编制情况,提出本轮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有关技术要求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本轮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的特点,设计方案要做到“五个结合”。经多年的建设,特别是经上一轮有序和大规模的建设,本市郊区服务于各末端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已基本形成,为郊区污水处理率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第四轮拟实施的污水收集管网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从服务范围的建成区中心向建成区边缘延伸;二是从服务范围的建成区向规划区延伸;三是由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向相对落后的区域延伸。鉴于上述特点,第四轮所实施的管网设计方案和设计内容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现状管网,特别是与前三轮所实施的管网相结合,体现本轮管网拾遗补缺、优化完善的作用;与配套的污染源纳管计划相结合,满足水量增量考核要求;与黑臭治理的河道截污工作相结合,为所截污水提供出路;与大型居住区建设相结合,为居住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污水纳管条件;与规划发展相结合,满足地区发展需要。
  
  二、要充分吸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设计方案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第四轮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市水务局行业审查和市投资咨询公司的审查,设计单位要在充分吸收相关审查意见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通过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完善,尽可能为污染源纳管创造条件,并充分接纳道路两侧分散居民的污水;尽可能避免污水流向绕行,体现污水流动路径要尽可能短的原则;尽可能避免小口径管道倒虹,减少养护管理和施工难度;尽可能加大管道坡度,充分提高低水量期的流速和减少淤积;尽可能减少污水提升泵站数量,减少投资和运行费用;尽可能将管道敷设在道路上(协调好与公路的关系),为养护提供便捷;(在无改进措施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采用水平定向钻法(俗称“拖拉法”)施工,改善水流条件。
  
  三、要充分表示管道设计参数,设计文件表述要细化和准确。第四轮污水收集管道设计图纸要采用带状图,带状图要反映如下内容:管道服务范围;污染源具体位置、名称、水量和占地形状;连接管、井位置和末端检查井各项水力参数;管段设计水量、坡度、管径、流速;各检查井设计标高和坐标(或者桩号)。设计文件在进一步对需纳管污染源再复核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和深化说明如下内容:新一轮管网实施(包括已建管网)可接纳污染源的名称、性质、数量、污水量;各路段管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管材质量、性能、管道接口密封、沟槽回填的具体要求和考核验证方法,这是确保管网工程质量前提条件。结合当地条件,优化施工方案,确保沟槽开挖、工作井和泵站沉井施工方法即符合实际,又安全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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