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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州政府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省、州有关精减会议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州政府会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控制州政府会议范围
  
  (一)州政府召开的会议主要包括:
  
  1.州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由州政府常务会确定;
  
  2.州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由州长或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召集和主持;
  
  3.州政府专题会议。由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
  
  4.需要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
  
  (二)严格控制州政府及需要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数量及规模。应由各部门召开的行业工作会议,不以州政府名义召开;可合并的会议套开,可召开电视电话会的不集中开;一般不邀请县市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按程序报州政府批准。全州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简便、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二、严格会议申报制度
  
  州政府会议或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州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提出会务方案,报州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州长审核,呈州长或常务副州长审批;州政府召开的全州性重要会议需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加强办会工作
  
  (一)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大型综合性会议的承办主体为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召开的全州性行业(专业)会议的承办主体为行业主管部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
  
  (二)讲短话、开短会、发短文。一个会议原则上1名领导主讲,部门、单位发言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三)精心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承办单位要提前充分准备,搞好调查研究,精心准备领导讲话、部门负责人发言和会议相关文件,并于会议确定召开之前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送交州政府办公室审核;未作充分准备,州政府办公室将向州政府领导建议不开或延迟召开会议。
  
  (四)密切配合,保证会议质量。会议主办和协办单位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坚持细节出水平、出质量,抓好会议每个环节工作,务必做到细致、严格、周密、高效,防止出现错误和纰漏。
  
  (五)控制参会人员和车辆。县市参会人员未经会议主办方同意不得带随员开会,尽量减少车辆,不住宿的要主动告知,以免食宿安排造成浪费。
  
  四、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按要求参会,不得随意缺席。州政府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人数等要求参会,不得随意缺席。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不得擅自缺会。凡明确规定了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通过会议承办单位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而为。参会人员按时间要求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要自觉将通信工具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和在会场接打电话。
  
  (四)严格会议保密制度,不得泄密失密。对涉密会议,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外传会议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对会议内容进行录音或录像,不得将文件或资料带离现场。确因工作需要将涉密文件或资料带走的,必须经过批准。
  
  
二0一0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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