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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发文字号】 鲁煤安管[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9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16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电煤紧张,煤价上浮,容易诱发“三超”,诱发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春节将至,这既是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期”,也是安全生产的政治敏感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制定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节日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继续严查安全生产隐患。要对2009年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凡未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出问题;对隐患严重、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坚决实施停产整顿。春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安全措施制定落实、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已关闭矿井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等,督促抓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煤炭生产的安全监管。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煤炭生产的安全监管检查,科学合理地组织煤炭生产,严防以盲目增产来增加效益,越是在当前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倾向,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绝不允许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来盲目提高煤炭产量。对因“三超”发生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四、统筹安排好矿井停产检修工作。要结合煤矿实际,组织制订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职工放假和矿井停产检修工作。要专门制定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检修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系统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系统完好和正常运行。重大检修项目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领导干部必须在现场带班指导监督。恢复生产前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严格检查验收程序,严格检查验收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放假检修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恢复生产;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五、严格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调度和情况报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专报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带班下井制度,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切实盯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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