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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本市幼托机构园所长开展“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幼托机构园长对园所文化建设内涵的认识,明确办园(所)方向和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园所发展规划,我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培训。
  
  现将《上海市幼托机构园所长“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附后),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幼托机构园所长“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计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上海市幼托机构园所长“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一)指导本市幼托机构园所长在了解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园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办园(所)方向和发展目标,学习制定和完善园所发展规划,促进园所和谐发展。
  
  (二)提高本市幼托机构园所长对园所文化建设内涵的认识,构建高标准、高品位园所文化,促进园所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主题
  
  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所有幼托机构(含社会力量办园)的正职园所长;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局长及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和督导人员;
  
  (三)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分管院校长、幼教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员;
  
  (四)其他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共两天:2月2日(星期二)、2月3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45至下午4:00。
  
  (二)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大礼堂,地址:虹漕南路200号。
  
  五、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全市集中培训的形式,专家报告与特级幼儿园园长经验介绍相结合。培训具体内容为:
  
  1.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报告;
  
  2.从基础教育发展看幼儿园园长的专业发展;
  
  3.塑幼儿良好性格,让人生充满阳光;
  
  4.尊重规律--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根本
  
  六、培训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承担培训的实施、管理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出席考勤统计和培训作业的收集工作。
  
  七、培训考核
  
  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应做好园所长每次参加培训的出勤统计,培训出勤率列入培训考核范围。经考核合格者,统一认定学分。
  
  培训结束后,每位园所长在3月15日之前完成一篇2000字以上的作业,作业的主题为“幼儿园园所文化建设”,具体题目可自定。每位园所长应结合培训体会和本园所实际认真完成。由各区县负责组织、收取作业等工作。
  
  八、有关要求
  
  1月25日之前,请各区县将参训人员名单以Excel工作表的格式通过E-mail发送至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邮箱地址:hsxtpx@yahoo.com.cn。文件名为**区县园长培训名单。
  
  3月20日之前,请各区县将递交作业的园所长名单交至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林琳,电话:62232710;蔡慧,电话:6223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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