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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2009年10月下旬至11月,省政府组织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委员会、水利厅和公安厅等七个部门,组成六个检查组,对苏北地区进行了两轮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两轮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了新沂河和苏北灌溉总渠沿线12个县(市、区)125家企业,其中:污水处理厂15家,工业企业110家。共采样监测83家,超标40家,超标率为48.2%,其中:工业企业采样监测72家,超标29家,超标率为40%;污水处理厂采样监测11家,超标7家,超标率为63.6%。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管理不规范。检查的12个园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网建设不到位、园区内企业预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其中3个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停运,区内企业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个别园区“未批先建”现象严重,区内大部分企业未经环评审批但已投产多年。二是部分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现象严重。一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环保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超标排放废水,有的甚至私设暗管,偷排直排生产废水,严重威胁周边水环境安全。三是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连云港和盐城两市主要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年处理能力仅6000吨左右,但签订的订单远超处理能力,致使签订企业大量的危险废物未能及时处置,长期堆存厂区;部分园区企业违规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省环保厅要按规定程序向有关市环保部门移送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名单和违法事实材料。有关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依法严肃处理。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超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的企业,由当地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偷排直排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处罚到位;对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要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二、苏北各地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督促园区企业完善预处理设施,对预处理达不到接管标准的一律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对未接管企业达不到环境排放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园区内未批先建或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建停产,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加大环境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逐一梳理分析,抓紧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责任。在1个月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省环保厅、监察厅将适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苏北地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苏北地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沂市 (一)新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园区内仅有2家企业生产废水接入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100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排藏圩河。经监测,藏圩河水质COD407mg/L,超地表水V类标准9.2倍;氨氮86mg/L,超地表水V类标准42倍。接纳园区工业废水的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3万吨)因进水量不足长期停运。 (二)江苏花厅酒业有限公司生化池部分曝气头脱落,气浮池、二沉池设备老化,总排口废水氨氮42.3mg/L,超接管标准0.7倍。 (三)江苏维尤钠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试生产,部分治污设施停运,总排口废水总磷0.66mg/L,超标0.3倍。 (四)徐州市人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微电解设施停运。 (五)新沂市威特化工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部分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混入总排口排放,总排口废水PH值10,COD224mg/L,超标1.8倍,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二、涟水县 (一)江苏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总磷12.8mg/L,超标24.6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