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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经信外字[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开拓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省各行业协会(行办、联社),有关单位:
  
  2010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繁荣节日市场,加强生产与流通的紧密衔接,促进我省优势产品开拓市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春节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开拓市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抓好春节市场开拓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扩内需的政策不断深入为企业开拓市场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成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春节期间消费市场进入传统旺季,全省经信系统、工商企业要充分认识开拓春节市场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的市场开拓工作,不仅要取得新年度市场开拓工作的开门好,同时也要为做好全年市场开拓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各单位要把开拓春节市场作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组织经济运行的重要任务,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工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节日市场开拓活动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春节市场拉动消费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使生产与流通更加紧密衔接,保证节日市场的丰富多彩,提高山东产品和山东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为全年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的工作力度
  
  全省经信系统要牢固树立利用两种市场、两种资源的意识,坚持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并举、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并举、重点行业与特色行业并举、产能转移与产品营销并举、创新营销模式与培育营销人才队伍并举,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争取2010年全省工业产销率达到98%以上。针对节日市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制订切实的工作措施
  
  加强对节日期间商品生产、供应、质量、市场需求倾向和需求量的监测分析,对节日市场运行特点、热点商品销售、主要商品价格走势以及购销量等进行及时跟踪,深入工商企业调研,提出开拓春节市场工作措施。组织工商企业开展市场调研分析,深入调查研究本地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占有情况及开发空间,认真分析当前市场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消费热点。利用推介会、座谈会、客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采集市场信息,沟通供应情况,加强生产和流通的衔接,制定新年度市场营销战略和策略。
  
  (二)加大工商联手力度,推动优势品牌产品进入市场
  
  继续做好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文章,本着互惠双利的原则,工商联手合力开拓市场。各级经信部门要与商务、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节日市场工作,促进双方的联手合作,切实推动地方产品走进各大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扩大地方产品销售,提高山东产品和山东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定于近期在济南召开名优新特产品进商超推介会(预备方案见附件1),由各行业协会(行办、联社)负责筛选本行业的优势品牌产品,提出名优新特产品进商超推荐名录(附件2),由各市经贸委负责提出本市参加名优新特产品进商超推介会商贸流通企业推荐名录(附件3),采取产品推介说明、静态展示、对接洽谈的方式,推动我省的名优新特产品开拓节日市场。
  
  (三)创新营销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组织工商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加大节日促销力度,通过举办各类展销、优惠促销、文化营销、绿色营销等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消费,扩大产品销售。要加大农村市场开拓力度,在依托乡镇、村各类集市、个体销售网点扩大销售的同时,有条件的工商企业要积极开展送货下乡活动,组织物美价廉、适合农村市场特点的商品,在重点乡镇和集贸市场开展各种类型的展销活动,方便群众购买。
  
  (四)加强组织调度,抓好节日生产和保障工作
  
  要组织好节日生产,保证各类商品特别是节日喜庆商品、日用消费品、文化用品、旅游商品的生产供应。节日期间,凡有销路的生产企业都应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生产班次,搞好节日生产。商贸流通企业要调度和备足货源,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各级经信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信息和情况,协调金融部门积极支持有市场有效益工商企业的生产和备货,保障资金需求,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种类型的欺诈使假、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丰富多彩,市场秩序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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