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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函[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永川区孙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函

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孙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渝永水司﹝2009﹞53号)收悉。经研究,定于2010年1月8日召开孙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1月8日
  
  会议地点:永川区孙家口水库管理所
  
  二、参会人员
  
  市水利局2人,验收专家组3人,涉及项目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1人,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1人,水土保持方案有关编制、监理、监测、技术评估单位各1人和工作人员(名额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1月7日15:00前按要求将参加会议的代表名单报我局。
  
  三、相关事宜
  
  请你们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的要求,抓紧做好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勘和会议准备工作。
  
  联系人:
  
  重庆市水利局唐雪平:89079030、13996361869
  
  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谢泽模13509470725
  
  附件:会议邀请单位和代表名额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会议邀请单位和代表名额
  
  重庆市水利局2人
  
  验收专家组3人
  
  涉及项目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1人
  
  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各 1人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技术评估单位各1人
  
  工作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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