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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1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25号)精神,由市科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2009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区县(自治县)(20个)
  
  江北区
  
  南岸区
  
  渝北区
  
  大渡口区
  
  长寿区
  
  北碚区
  
  沙坪坝区
  
  涪陵区
  
  万州区
  
  巴南区
  
  渝中区
  
  九龙坡区
  
  大足县
  
  开县
  
  江津区
  
  荣昌县
  
  铜梁县
  
  梁平县
  
  石柱县
  
  丰都县
  
  二、达标区县(自治县)(20个)
  
  永川区
  
  合川区
  
  南川区
  
  万盛区
  
  黔江区
  
  双桥区
  
  巫溪县
  
  璧山县
  
  綦江县
  
  忠县
  
  酉阳县
  
  巫山县
  
  云阳县
  
  垫江县
  
  潼南县
  
  武隆县
  
  奉节县
  
  秀山县
  
  城口县
  
  彭水县
  
  希望被评为优秀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创造更好成绩。达标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扎扎实实地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争当优秀,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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