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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城[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1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有关行业主管局(办、处、中心),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2009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了“安徽人居环境奖”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由安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审查,并报安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批准,经公示后决定授予歙县为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授予合肥市西南城区综合改造等10个项目为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的城市和项目建设单位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建设中,充分发挥获奖项目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获奖城市和项目的典型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投入,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名单
  
  一、“安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歙县
  
  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名单
  
  1、合肥市西南城区综合改造
  
  2、芜湖市老港区环境综合整治暨滨江公园建设
  
  3、淮南市淮南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4、合肥市大蜀山森林公园西扩工程
  
  5、铜陵市铜文化园林建设
  
  6、滁州市琅琊古道综合整治
  
  7、巢湖市含山县天鹅公园景观整治建设工程
  
  8、亳州市魏武广场及周边环境治理
  
  9、宿州市泗县泗州广场建设
  
  10、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小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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