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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办发电[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3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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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增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政府将在春节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
  
  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方案
  
  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政府决定对部分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督查内容
  
  (一)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的情况。
  
  (二)2009年以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各地了解和掌握到的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或苗头性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
  
  (四)建立和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情况,包括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应急工作机制等情况。
  
  (五)进一步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二、督查方式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一)听取市及1个县(市、区)政府的工作汇报。
  
  (二)深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住宿和餐饮服务企业实地了解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0年2月10日至13日,各督查组必须在2月10日起对相关市开展督查。
  
  四、督查分工
  
  督查工作分5个小组分别进行,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督办室牵头负责。
  
  第一组
  
  地点:德阳市
  
  组长:张大庆省政府督办室副主任
  
  成员:黄旭超省政府督办室副主任科员
  
  黄杲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联络员:黄杲
  
  联系电话:8901233313980712333
  
  第二组
  
  地点:遂宁市
  
  组长:张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
  
  成员:周莉省政府督办室调研员
  
  王祖云原省劳动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
  
  联络员:王祖云
  
  联系电话:8076019913980809352
  
  第三组
  
  地点:南充市
  
  组长:李文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成员:李跃省政府督办室调研员
  
  赵华平省清欠办主任
  
  吴海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调研员
  
  联络员:赵华平
  
  联系电话:13547995427
  
  第四组
  
  地点:成都市
  
  组长:黄一省公安厅纪委书记
  
  成员:张明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
  
  朱世派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
  
  杜彪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处级侦察员
  
  李雪强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科长
  
  联络员:杜彪
  
  联系电话:13980197119
  
  第五组
  
  地点:资阳市
  
  组长:慕竹平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钟婉丽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主任科员
  
  任远明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张涛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科长
  
  联络员:任远明
  
  联系电话:136884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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