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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杭劳社医[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3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杭州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2010)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杭州市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服务工作,方便相关人员就医,经研究决定,增加杭州市笕桥医院、杭州长安医院、杭州仁易堂中医康复医院为市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增加江干区笕桥医院、下城区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干区采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江区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江区西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希望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切实做好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本通知从2010年2月10日起执行。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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